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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機(jī)票代理獲(huò)南航“通行證”,多家OTA在列
作者:admin 來源:第一财經 發布時間:2016-07-11
南方航空在其官網公布超過2000家機票代理公司獲得瞭(le)銷售南航機票及相關産(chǎn)品的權利 ,其中包括以前主要以平台方式供應代理商所銷售機票的阿裏、同程和途牛。


        7月1日機票銷售市場大變(biàn)天後,南方航空在其官網公布瞭(le)與其在7月1日前簽署瞭(le)新版代理協議的代理人名單,超過2000家機票代理公司獲得瞭(le)銷售南航機票及相關産品的權利,其中包括以前主要以平台方式供應代理商所銷售機票的阿裏 、同程和途牛 。


        對於(yú)機票代理來說,7月1日最大的變(biàn)化就是代理費前返後返費用将全部取消,改爲定額手續費。


        目前,大多數航空公司都與代理完成瞭(le)變更銷售代理協議,代理費也變爲基於航段數量,並(bìng)參考銷售艙位高低而不同的新标準 。


        與此同時,航空公司在新協議中還要求“禁止機票标準産(chǎn)品的供應商銷售模式”,及未經航空公司批準,機票代理人不得擅自在攜程、阿裏、去哪兒(ér)等C端、B端平台上銷售相關機票産(chǎn)品。


        比如南航就規定:嚴禁代理人通過C端、B端平台等第三方渠道銷售南航機票标準産(chǎn)品(單程、往返程及缺口程等裸機票産(chǎn)品,或以機票爲主體,附加保險、代金券等低價值标準化配件的機票套餐)。對於(yú)包含南航機票的打包、組合産(chǎn)品,代理人也需要經過南航審批後,方可投放至南航簽署商務合作協議的C端第三方渠道展開銷售。


        同時,B端平台僅限自有平台進行供貨(huò)銷售,不允許在第三方平台供應裸價或組合産(chǎn)品 。



        此外,南航将與符合南航要求的主要C端機票平台簽署商務合作協議 ,允許C端平台引入經南航審批同意供貨的代理人,作爲供應商開展銷售 ,但相關(guān)打包或組合産(chǎn)品的上線和銷售均需經過南航審批,方可實施。


       目前,攜程和阿裏等平台上的一些非自營機票代理商産品已經下線,而第一财經記者查閱南航公布的已經簽署新版代理協議的代理人名單時則發現,攜程、同程、途牛和阿裏旗下公司也在其中,意味著(zhe)他們也具有瞭(le)自營銷售南航機票的權利。


        在此之前,同程、途牛和阿裏與去哪兒(ér)網一樣,主要向其他機票代理開放平台,作爲機票銷售大代理的攜程,近年來也逐漸開放瞭(le)平台。而據記者瞭(le)解,去哪兒(ér)網也向南航申請瞭(le)代理授權,目前公司正在受理之中。


        南航方面還透露,後續,南航将定期公布授權代理人服務質量排名,以進一步規範(fàn)各銷售渠道的銷售行爲,切實保護廣(guǎng)大旅客的合法權益。